教学各系(部):
由于2009级学生临近毕业,毕业生要进行成绩单盖章事宜,教务处因为科室工作紧张,为保证毕业生成绩单盖章事务高效快捷的办理,又不影响科室工作的正常运行,现将成绩单盖章事项说明如下:
1、办理程序:成绩单由学生所在系部统一负责打印,各系(部)要确保学生成绩的准确性和真实性,成绩单需要由学生所在系部审核并加盖公章,以系部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盖章事宜。
2、各系部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教务处只对各系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办理盖章事宜,望各系部一次性将本系部的学生成绩单打印完毕一并到进行盖章。
3、办理时间及地点: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4月30日止,每星期二、三、四上班时间全天在教务处考试科办理,其它时间概不受理。
4、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办理盖章事宜,望各系(部)通知到系(部)学生。
教务处
2012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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